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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年诉讼为争一朵“花”-商标注册-必控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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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年诉讼为争一朵“花”

发布时间:2012-12-19 08:23:28 点击浏览:
因商标所采用的“杏花”图案相似,佛山42年历史的老牌民企名仕实业有限公司(下称“名仕”)卷入与法国梦特娇长达10年跨国商标纠纷。

  因商标所采用的“杏花”图案相似,佛山42年历史的老牌民企名仕实业有限公司(下称“名仕”)卷入与法国梦特娇长达10年跨国商标纠纷。

  法国梦特娇不服此前败诉结论,上月再向最高人民法院申请再审,令得这起官司再起风波。孰胜孰败,决定这朵“杏花”型商标的归属,更决定了两家企业在中国皮带、皮带扣,乃至皮制品市场的命运。

  起因两“花”差别细微引纠纷

  名仕和梦特娇关于一朵“花”的战火硝烟始于10年前。2001年,伦仲铭准备申请多个类别的“杏花”商标时,因与梦特娇的“杏花”商标近似遭到拒绝。

  两枚花图形商标最大的区分就在名仕公司商标是二片叶子,六片花瓣,而梦特娇公司商标是三片叶子,五片花瓣。

  关于名仕的“杏花”商标,伦仲铭有一肚子的故事。"杏花"之名起于南庄杏花村,当年很多村里的企业都以"杏花"为标识基础。名仕1970年开始就使用这个图案,1985年注册了这个商标。”

  据梦特娇方面反映,“红色梦特娇花”在上个世纪50年代在法国开始使用,1985年梦特娇进入中国市场,1995年在中国商品25类注册了红色梦特娇花的商标。

  伦仲铭其后向国家商标局商评委提出异议,认为名仕的“杏花”花开在前,应该撤销梦特娇在皮带产品上的“梦特娇花”的花朵商标。2009年,国家商标局商评委作出争议裁定书,裁定予以撤销“梦特娇”的花朵商标。

  梦特娇不服裁定,先后向北京中院、北京高院申请重审。2010年北京高院终审判定,仍旧是裁定名仕的第26类“杏花”引证商标注册在先,争议商标核定使用在皮带(服饰)用商标上的注册予以撤销。

  这样,名仕在这场“花”之争夺战中胜出。

  纠葛梦特娇三次败诉后卷土重来

  梦特娇与名仕相遇之前,也发生了几次因商标名称“梦特娇”和花朵图案与中国民企引发的纠纷,但是该公司都被判定胜诉,市场扩张之路一直顺畅,这个商标取得更大市场认可。

  直到遇到名仕之后,三诉三败的局面,令得梦特娇在皮带领域扩张显得尴尬,合法性也受到挑战。

  时隔两年后,这场跨国商标争战仍旧硝烟未尽。

  上月,法国梦特娇向最高人民法院申请再审,采用的核心理由是“终审判决中认为引证商标为佛山市名仕实业有限公司1990年申请注册”的事实认定错误。也就是说,1998年佛山南海县南庄杏头金属制扣厂即佛山名仕前身,已经从集体乡镇企业改制为民营企业,两者不存在引证商标的继承关系,二者之间签订的引证商标转让书不合法理。

  前日,佛山名仕的总经理伦仲铭针对梦特娇申请再审,直面媒体,称将全面应诉。

  伦仲铭展示了1998年由于南海县撤县改市,南海县南庄杏头金属制扣厂从一家集体乡镇企业改制为民营企业后,双方签订的引证商标证明书。

  一业内人士告诉记者,企业的转制是否导致引证商标手续不合法只是双方继续商战的一个引子,梦特娇希望通过启动最高院的再审翻案,以保住品牌下“杏花”皮带的生存;而佛山老牌民企原属配件行业,试图延长产业链与跨国企业全面攫取细分市场,这种利益冲突才是这场官司终审之后仍旧波澜起伏的根源。“谁能逼谁弃"花",决定了两家企业在中国皮带、皮带扣,乃至皮制品市场的命运。”

  在“名梦”间打官司的7年中,“梦特娇花”皮带在中国市场香飘满街,其皮革类专卖店在市场上迅猛增长。而记者问及名仕公司关于企业在“杏花”商标皮带的业务增长时,企业负责人未有正面回应。7年间不惜花费300万的诉讼费,对该公司而言已是一笔不小的开支。“由于"杏花"这一商标形象在皮具产品此前已经打响,较多企业跟风在后,令得整个市场充斥着诸多"花"商标。但是关键是如果不为"花"正名,我们打假也没有合法的依据。”

  追问商标分类如何与国际接轨?

  梦特娇所注册的商标,属于26类的“裤带扣、女装裙扣、皮包扣、鞋花扣”的“花图形”。佛山名仕花形图案则属于25类“猪、牛皮裤带”商品上。两者商标原本所属类型不同,不构成侵权。但法院判定,梦特娇应认可“裤带扣”是“皮带扣”,因此裤带扣与皮带(服饰用)属于类似商品。商评委此前已判定,梦特娇、名仕商标为近似商标,若再扣上“类似商品”的判定,这意味着两者必有一方退出市场。

  按照梦特娇代理律师、北京市集佳律师事务所律师李永波的说法,该公司是根据《商标注册用商品与服务国际分类尼斯协定》在马德里注册的,按照这一国际惯例在商品分类中没有“裤带扣”这一说法,而且普遍意义上皮带应该包括裤带。

  佛山名仕官司的代理律师广东一粤律师事务所严兵介绍,实际上,在1985年佛山名仕向国家商标局申请商标注册时,只针对商标注册分类中第52类皮带类(包括皮带扣),但随后国家商标注册与国际接轨,皮带类被细分为现行商标分类的25、26类。他认为,正是因为商标法商品分类标准的改变导致这场长达10年的纠纷。

  据了解,《商标注册用商品与服务国际分类尼斯协定》于1957年6月15日在法国尼斯签订,于1961年4月8日生效,当时我国未参加该协定。不过改革开放之后,80年代末我国已经普遍使用该分类标准,并在1993年7月1日实施商标法修改案后,也开始与国际接轨,两家公司的争执是我国商标法与国际惯例接轨过程中的遗留问题,商品分类划分的变化,确实很容易加剧企业之间的竞争。

  中国消费者协会律师团团长邱宝昌表示,即便中国在商品分类上已实现与国际接轨,但按照国际惯例,在中国注册使用在先的“名仕"杏花"图案商标也应受到保护。只要名仕补办商标转让合法手续,提供足够证据,梦特娇即使对“引证商标转让”存有质疑,最高院支持梦特娇的概率也很小。

  尴尬“杏花”皮带更名“明达娇”

  三败三战的梦特娇依然叫做梦特娇,梦特娇公司也无和解的意图。反而是三战三胜的佛山名仕在三年前将“杏花”皮带改名为“明达娇”,还主动提出过和解。

  对此,梦特娇方面负责人认为这是一种心虚的表现,“明达娇”与“梦特娇”名称的近似不言而喻,为何当初就不注册“杏花牌”配杏花图案呢?

  针对质疑,佛山名仕的商标管理负责人陆小姐称,名仕使用的这朵“杏花”图案的皮带扣一直俗称“杏花牌”,该产品在上世纪90年代的广东风靡一时,但是该图案与名称并没有进行注册,这朵杏花商标一直处于“无名”的状态。直到梦特娇在中国市场打开知名度之时,才发现两者图像的相似。佛山名仕就希望采用“杏花牌”加图案重新注册,但是当时“杏花牌”三个字已经被其他企业抢注。所以近三年来,佛山名仕生产的裤带扣的名称一直叫做“明达娇”,并不是学梦特娇,而是这个名字叫得“洋气”而取的。

                                                                                                      信息来源:南方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