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某实业公司的老板王小姐很郁闷,自己公司的发明专利就像自己生的“娃”一样,获得过国家发明专利授权,但带着这些专利产品到厦门参展时,居然被厦门知识产权局责令整改。回到深圳后,还要被福田市场监管局处罚。这到底是什么原因?
参展时发现专利权被终止
11月3日,厦门市知识产权局在“第70届中国国际医疗器械博览会”展馆进行执法检查,发现深圳市某实业发展有限公司展示的“洁肠水疗仪”上标注的专利号因未交年费,专利权被终止,涉嫌假冒专利,执法人员现场责令该公司整改,并将线索移交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12月5日,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福田分局根据厦门知识产权局的举报线索,对位于福田区商报路天健市政工业区的深圳市某实业发展有限公司进行检查,市场监督管理局福田分局执法人员,在现场查获包装标注有被终止专利号的产品共42台及宣传册。
企业被认定存在假冒专利行为
到底某公司是否存在假冒专利的行为?福田市场监管分局调查了解到,深圳市某实业发展有限公司于2002年4月向国家申请发明专利,于2006年4月获得国家发明专利授权。2009年6月因未缴交年费,专利权已被终止。
因此执法部门认为,该公司在其生产的产品包装及产品说明书等物品上,标注已失效的发明专利号,属于《专利法实施细则》第八十四条规定的假冒专利行为,某公司要依法接受行政处罚。
专利终止因未交年费企业喊冤
该企业王经理介绍,该公司从2003年至今已更换多次法人代表及经营地址,虽然公司申请了大量专利,但对于专利这块却未有过多地关注,在公司变更过程中,专利管理未做相应的交接,向国家变更企业地址、缴费等问题都没有专人负责,直到企业最近在厦门参展时被查处,才知道自己拥有专利的“娃”,已经不是自己的了。
据市场监管部门介绍,面对即将到来的处罚,某企业老板王小姐觉得既冤枉又懊悔,由于对自身专利不重视,不但发明专利被国家终止,还将面临处罚。不过由于有了这次教训,对于该公司拥有的其他专利,王小姐已指定专人负责梳理,维护好现有专利。
信息来源:深圳特区报